某某联合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1997]12号文批准,于1997年11月16日由原四川三爱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原四川海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成立。1998年10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8]268号文和证监发字[1998]269号文批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
000,000股,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转增、送股及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413,
876,880股,其中非流通股为
293,
876,880股,占总股本的71.01%;流通股为
120,
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8.99%。
某某联合经营范围主要为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及技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机械产业投资及设备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公司设立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曾陆续向多家商业银行、企业大笔举债,债务负担十分沉重;同时,公司还为其他企业贷款提供了大量担保。因经营不善,公司发生巨额亏损,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且公司全部有效资产均已被抵押、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全部停止,丧失了自我挽救的能力。此外,由于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某某联合自2007年5月8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
185,
511,232.70元,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某某联合进入重整程序前,某某房产曾与某某联合各家债权人先后进行了多轮谈判,提出以30%的清偿率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并承诺愿以某某房产将来获得的某某联合部分股票在前述30%清偿比例范围内向债权人进行清偿。但由于各债权人对某某房产提出的方案所持意见各有不同,选择现金清偿和股票清偿的比例亦不统一,且某某房产提出的方案没有法院强制约束力保障,无法取得债权人的信服,因而,谈判一直无法取得进展,无法完成对某某联合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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