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起诉离婚法庭上怎样为当事人辩护
根据准备的充分的证据,给具体的要陈述的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明。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情绪上要理智。集中倾听对方的陈述,抓住对方漏洞或者证据薄弱的地方。这样可能可以分到更多的财产。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证明有比对方有更好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