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身份证的办理:
孩子及其监护人首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办理身份证的申请,然后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向公安机关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认为孩子符合办证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公民提交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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