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合法地向医院投诉医生误诊
医生误诊找医院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医生误诊如果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负责赔偿患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生误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侵权赔偿责任,例如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的赔偿。如果医生误诊涉嫌医疗事故罪或非法行医罪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什么情形下的误诊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误诊情形如下: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3.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n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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