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后,可以在互联网申请办理变更联系方式业务。
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寸白底彩照2张。
4、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业务,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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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备注:
1、本业务修改的手机号码并不是用户注册时的手机号码,本业务修改的各项内容只与机动车基础信息相关,影响到公安交管业务告知手机信息的推送。
2、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办理地点:
南安大霞美车辆管理大队办证服务大厅
电话:0595-86760053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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