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需在一年之内完成户口登记。若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之内或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相关部门将予以即时办理;而若超过十二个月未进行登记,家长需要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片民警处提交材料,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十五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att.110ask.com/tutuku/100/100001/3rlu6wkxvbz12.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