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无需承担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同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什么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征收、征用、罢工、骚乱、游行等。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三、不可抗力因素的构成
1.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2.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3.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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