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单位处分不服可以仲裁吗
员工对用人单位处罚不服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一审能改判吗
除用人单位一裁终局的案件不能起诉外,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能否改判,那要看具体案情。
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据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之间能够相互认证,没有破绽,仲裁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而且仲裁庭庭审程序合法,该回避的回避了,仲裁员也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形,所作的裁决内容公平公正。一审法院会维持仲裁裁决。
反之,劳动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不能相互认证,或者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结果显失公平,一审法院肯定会改判。如果仲裁庭
违反法定程序,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背回避的规定,延期裁决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后,也有可能改判。有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院也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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