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可以说它是无限责任和股份公司的结合体。因为它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这点与无限责任公司不同,但是它又不能公开募股,股东之间关系较为密切,有一定的人合性质,这又是与股份公司不同的地方。
而股份公司呢,则是资合公司,股东之间的连接主要是资本,与股东个人的人身性质没有关系。
性质的不同,是两者之间本质的不同,也导致了两种形式的股权管理方面存在差异。
(二)股东人数不同
前面说到,有限公司是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的,股东之间的关联建立在一定的个人人身性质上,所以股东人数不宜过多,多了就没什么人合方面的关联了。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不超过50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合性质,完全不用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只要能出资就可以。所以法律只规定了最低的发起人数为2人,最多是多少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有些大公司,股东人数可能达到了上万人。
(三)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资,它的股票也不能公开发行,更别说上市交易了。但是股份公司则不同,它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集资,股票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开上市,并进行交易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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