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法院来判决。抚养费给孩子今后的生活带来了保障,也减轻了一方的经济压力。如果不给抚养费,无论是道德方面还是法律方面都是不允许的。如果一方拖欠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通过教育警告或者强制执行的方法来拿回抚养费。
现在孩子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1、现在孩子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子女基础生活、教育、医疗已无法得到保障。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