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李(化名)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4月底,他在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4号院租住了一个15平米的小隔断间。今年六月下旬,他注意到楼门口张贴了一封告知书,告知房东,中介,转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在7月1日前拆除隔断,将房屋恢复原状。他马上联系中介,**华伟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询问拆除隔断间后,房屋内的租户是否都要搬走,是不是要涨租金?他得到的答复是,“安心住吧,不会拆除隔断墙”。7月25日,中介公司突然上门来拆除了隔断墙,并通知不搬走的住户要涨房租,部分合同没到期,又不愿继续支付高价房租的租户被清理出房屋,中介不退租金也不退押金。
[法律解读]
在缴纳押金之前,请了解一下该中介公司是否合法,可以在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可信的情况下,一定要要押金收据,看公章是否和公司相符。
事后如果觉得不太合适的话,需要退还押金,首先要和中介好好沟通,说明情况,各种威逼利诱,各种甜言蜜语均是可以的。但是中介通常入了口袋的钱是不愿意退出的,会有各种借口和理由,所以这时候要摆一下姿态,不给我也不要了,反正有人管,告诉中介,不退就到建委去投诉,北京市建委投诉电话网络可查
如果直接现场投诉,可能会失败,大家去房地产交易网上投诉,投诉会派发到区县建委,这样他们就不敢不受理了。同时中介就会收敛,乖乖的把钱退给你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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