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
时间:2023-11-26 06:33:13 3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受理条件:港澳居民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可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补发出境证件

办理部门:公安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咨询电话57385868

实施主体:公安局实施性质法定生效时间2007-01-01

监督电话:57385861

收费依据:价费字[1993]164号;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收费标准: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20元/次;出入境通行证(二次有效)50元/次;出入境通行证(多次有效)100元/次

办理地点: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法定时限7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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