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证明协议人(男方):姓名XX、年龄XX、民族XX、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XX。协议人(女方):姓名XX、年龄XX、民族XX、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XX。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X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年X月X日生育子女XX。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XX与XX自愿分居。
村委会出继承人证明作用
继承权证明书
继承人:***
性别:男/女
出生时间:年月日
详细地址:
被继承人:***
性别:男/女
出生时间:年月日
被继承人去世详细地址:
遗留财产情况如下:
(1)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2)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3)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以上遗产,依法应由***继承。
特此证明。
输入公证处名称公证处
公证员(签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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