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具体有哪些?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1、准备治疗期间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等有关材料;2、在治疗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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