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想要更进一步的知道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的还要根据当地方的一些政策去找律师询问。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农村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
1、严格意义上来说,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建筑使用面积的补偿,会根据被征收的房屋进行市场评估价值再给予补偿费。
2、但是农村房屋在拆迁过程中,补偿还包含安置补助这个概念,安置补助费用则是按照人头计算的,有的地方会对被拆迁了的农民朋友重新分配宅基地,而这个宅基地面积的大小就和户口上的人数有关系。
房屋拆迁虽然有补偿,但是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因为拆迁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纠纷问题,比如很多人知道自己的房子要拆迁了,然后就私自加层,让使用面积变大,想拆迁的时候多点补偿,或者还有的会因为不愿意拆迁而不配合拆迁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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