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威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需要什么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证申请表
2、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
3、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证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4、加盖企业公章的补办申请报告
二、武威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的受理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118条、第123条规定的情形;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3.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1名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5.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可不设),并配置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6.在超市等其它商业场所内设立的零售药店,应为有效隔离的封闭区域,其温控设备能满足药品陈列要求,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7.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8.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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