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装房的投诉后,迅速对其存在的交付房拷贝样板房走样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实际上,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标准有出入这一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已经成为目前精装房的一大通病。由此带来的纠纷让众多业主烦心不已,也让准备购买精装房的准业主难以放心。因此,如何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尽量避免一些验房误区与麻烦也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合同模糊精装房满身是病
对购房者来说,精装修房,就是即买即入住,购房者大多为省事省时而选择精装修住宅。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作为保障,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精装修房在合同订立、工程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这也让市民对精装修房怀着爱恨交织的尴尬心态。
目前精装房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和标准两方面。以华润橡树湾为例,业主刘先生在购买了一套170余平米的精装房后发现,与样板房相比,交付房不仅北阳台面积缩水,卫生间洗手台高度也有所降低,甚至主卧室的壁纸也被偷梁换柱,由高档优质的进口壁纸换成了国产仿制品。
类似刘先生这种遭遇的其实并不鲜见,甚至有资深验房师称,精装房的瑕疵比毛坯房还要多。据了解,现在的毛坯房有一房一验的检查体系,而精装修房却一直没有纳入质量监管,因此精装修房产品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由于精装房一般是大批量同时装修,在工期较紧的情况下,开发商为了按时交工,仓促之下必然会出现精装房品质不佳的情况。
遇到这种问题,在业主与开发商沟通不善的情况下,很多业主希望能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权益。但在诉讼过程中,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却成了业主面前的拦路虎。
在现在很多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对于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并不精准,例如不标明实际交付的房屋应与样板间一致,或者使用高级壁纸、著名品牌等模糊词语。这些语境模糊的合同条令,往往会在诉讼过程中另业主陷入被动。
律师支招三招避免法律纠纷
那么,有没有可能规避样板房和实际交付房源有差别的风险呢?对此,上海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树学律师给出了建议。
首先,合同约定应写清楚,尤其要明确交付房的装修标准。虽然国家曾出台过《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规定交付给消费者的装修房质量不应低于样板房的质量水平,但事实上,几乎很少有公司将样板房作为房屋交付标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避免例如高级、名牌、著名等语境模糊的词汇,而应明确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的品牌、具体型号;对于交付房装修是否以样板房为标准也要作出规定。
其次,注意保留样板间照片或视频。很多业主在发现交付房存在问题后,要求重新对照样板间进行休整,一些开发商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导致业主无法获得样板间的装修资料。对此,张树学律师指出,在购房初期观看样板房时,要注意保留样板房内的装修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资料,以便后期与交付房进行对比,落实二者的装修差别。
第三,对于验房时没有达到样板房装修标准的,业主应拒签房屋入住确认书。一旦签订入住确认书后,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装修或质量问题,而合同对此又无明确协议规定的,业主将很容易陷入被动。即使对开发商提起民意诉讼,评判也不一定有利于业主,甚至可能会输掉官司。因此,只有对合同和验房全面细致的检查确认,才能保障业主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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