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二)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证明;
4、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
5、退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注:学生户口迁移迁入学校时,学生将户口迁移办理所需的材料提交给学校保卫处,由学校做经办方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工本费5元。
(五)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迎新路派出所
地址:团结小区电话:(0471)4662121
海拉尔西路派出所
地址:海拉尔西路海西家园4号楼电话:(0471)3815277
武川县哈乐派出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电话:(0471)8890007
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