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4、房屋估价;5、拆迁安置办法;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8、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就需要注明清楚员工的福利待遇,对于社保是必须要缴纳的,但社保的缴纳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进行缴纳,那么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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