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天拘留算不算是案底
10天拘留不一定有案底,拘留十天查处犯罪事实的会有案底,未构成犯罪的没有案底。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的处罚,可以保留案底,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二、哪些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警方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拘留都是几天,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刑事拘留期限第3天、第7天提请逮捕或者取保候审均可,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时限的规定,最长的时限是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限是7天,二者合计37天;
2.行政拘留:1-15天,最少1天,最长15天。合并执行不能超过20日;
3.司法拘留不能超过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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