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
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一、起诉离婚怎么提供分居的证据
可以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离婚诉讼举证技巧有哪些
离婚诉讼举证技巧:
第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第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第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
第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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