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新政策2020年实施
时间:2023-07-01 11:13:35 1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2020年强拆房屋新规定:新增过渡费:农民在拆迁过渡期至少可获得2万元安置补偿、安置补助,含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双向补偿方式:房屋被拆迁后,不仅可以得到农户房屋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农民损失的利益总额折合成人民币;另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内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购买商品房弥补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成都违建强拆房屋新规定

违法建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拆,但是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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