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不是所有离婚没有工作都能办理低保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的主要人群是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的老人、下岗职工没有满足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身体残疾的人等等。我国法律具体规定以下人群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
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
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
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
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
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
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
二、城镇居民低保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5、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6、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7、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8、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
9、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
10、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11、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
12、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
1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4、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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