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法律救济br/>
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权以合同或侵权行为为基础,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违反合同中有关保密规定的,将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保密合同,企业可以请求商事仲裁或诉讼,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劳动法救济
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履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行政法救济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的主管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企业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企业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调解请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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