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抵押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并对所得到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一、借款房屋担保到期违约怎么办
借款时用房屋作为担保,到期违约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除此以外,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该房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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