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解释说:本次种子法修改,完善了执法机制,种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针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岳仲明表示,对判处有期徒刑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台了“行业禁入”规定。
本次种子法修改,还涉及转基因的条款。对于“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如何理解?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说:“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我们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全文3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