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因涉嫌洗钱而遭受拘留的境况时,当事人应当采取如下合理措施以缓解困境:
首先,应当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调查工作,真心诚意地认识到自己的过失,以此来努力获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其次,应当尽快委托具备执业资格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协助,以便能够尽早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尽可能争取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接受的案件开展的专项调查活动之一,对于判定为现行犯罪或存在严重犯罪嫌疑分子的特定人群会考虑采取临时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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