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时间:2023-03-20 01:20:30 4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的房产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儿媳有继承权。

一、儿媳是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一般的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是均等分配的。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老人立了遗嘱,继承按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立遗嘱,执行法定继承;

3、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儿子女儿一样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发生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实践中,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是法律鼓励子女孝顺尊老,对于没有血缘关系却又尽到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的一种鼓励和认可。

三、儿子不在了,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妻子只因婚姻关系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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