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的“黑合同”是在招投标活动之前,因为违反《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签订的“黑合同”是在招投标结束之后,该“黑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实质性条款主要是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的条款,而工程造价又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一、中标价和合同价的区别
中标价,就是确定的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标报价。也就是说中标价是中标人确定的价格,但首先他得中标。一旦选定中标人,也就视同招标人认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此,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不能修改。
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
二、项目服务能否去交履约保证金
服务类的项目,如果服务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的,应当支付履约保证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