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是全体合伙人依法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利润、共担风险的合同。除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不得违反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违反此类强制性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合伙协议前,应注意进行合作前的账目清理,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以及制定详细的合伙协议。
合伙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宁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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