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简称“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所涉及的诉讼问题不只是简单地根据违法所得金额作出判断,同样还需全面衡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态度,违法情节以及相应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通常而言,假设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属初次实施犯罪且未有任何前科纪录,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并且能够积极主动归还被侵占财产并承诺赔偿损失,同时展现出主动自首或者提供涉及其他案件线索的行为时,具有以上种种表现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轻判、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等司法救济。
然而,若确实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哪怕涉案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内,当事人仍有可能因此而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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