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作为纳税人,时常会面临缴纳各种各样的税,在买房子时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等多种税收,有一项物业税是近几年来提出的,对于物业税这个概念引发了广大老百姓的激烈反响,那么物业税征收的标准如何确定呢?
目前物业税最可能的征收方案是将现行的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项税费合并,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如果物业税取代了土地出让金,势必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原本对住宅用地一次性收取的70年土地出让金将为物业税所取代。虽然此举有利于减少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节约土地资源,同时为地方财政提供长期可靠的收入来源,但短期内势必对地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不利影响,难免引发地方政府的反弹。
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大都是通过拍卖方式确定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确定标准。物业税如何确定起征点和税率,以保证物业税开征后的税收收入不低于现有的房地产税收,显然是一个难题。虽然内地可以借鉴香港以房屋月租金为参照征收物业税的做法,但是由于房屋租金还牵涉房屋的装修标准和家具、家电等配套设施,即使同一幢楼的同一单元同等套型的房子,恐怕租金也未必相同,以此为依据来征收物业税显然不太合理。
讨论已久的物业税终于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四部门负责,年内研究开征物业税。
1、从面积而言。按照正常运作流程,征收对象将主要是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目前物业税空转试点范围的扩大,并不意味着物业税就会在今年到来,除非它超越相应的立法程序,仍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
2、从用地目的而言。具体而言,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在相关研究讨论中对此方面的争议也是最少的,所以物业税可能在2009年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无论在哪个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短期冲击都会很大,税收成本也很高。因为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还要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房屋进行摸底,而现在的模拟试点只针对城镇居民。并且物业税出台,要经过许多部门决策,提案需要经过国务院法制办的审查再提交到人大常委会,经过“几读”后再提交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走完全部程序,最短也需要3年时间。
3、从专家的角度看。从征收房屋面积而言,征收物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户型的开发和消费,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但是对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因此,目前部分专家认为,物业税界定值为144平方米。也就是说,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就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相反,则属于免征范围。
物业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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