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房之补偿规定,违约方须按照每日买卖总价值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购买方支付违约罚金。若有当事人提出,因书面协议所定违约金额过高而申请调整,则必须依据违约金额超出实际损毁金额逾30%以上的标准进行微调;反之,若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额过低无法弥补其损失,则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额。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