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传播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谣言,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但是,随着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定,军品质量与其生产任务订货量少,成本高,利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对军品生产任务索价过高,达不到要求的拒绝接受订货;有的对已经签订合同的军品生产任务,百般拖延交货日期,有的已经严重贻误部队的使用,对国防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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