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18:55:00 3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全国人大九届五次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我市城镇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居民的关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来各地执行标准的基础上,按同一增长比例适当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县、呈贡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每月由182元调整为190元;

二、嵩明县、富民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由156元调整为163元;

三、东川区、寻甸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由143元调整为149元;

四、禄劝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由130元调整为136元;

五、调整后的城标准从2002年4月起执行。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所需资金,仍按昆政发[1998}60号文件的规定,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各市和县(市)区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城市“低保”工作力度,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今年6月以前做到应保尽保。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全文5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新时间:2024-01-23 17:15:12
查看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最低生活保障 最新知识
针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