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申请每年申请审批一次,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申报。借款人于每年5月31日前持有关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二)初审。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居住人口和收入情况)进行初审,初步拟定贴息对象名单与贴息金额。
(三)社会公示。管理中心将经过初审后的贴息对象名单登报公示,并在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及居住社区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管理中心于每年7月31日前将贷款贴息金额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款存折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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