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之具体罪行行为方式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屡次进行盗窃活动、入室进行盗窃、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
其中,屡次进行盗窃活动是指在两年之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
而入室进行盗窃则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用于日常居住并与外部环境相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
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则是指在盗窃过程中携带诸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或使用的危险器械,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目的而携带其他足以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器械进行盗窃;
至于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趁人不备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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