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债务承担者都有谁
婚前债务承担者是个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可以约定为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签字吗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夫妻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一方签字,但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或者家庭生活使用的,就是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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