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非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
二、漳州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受理依据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已登记的非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三、漳州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受理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非机动车行驶证
3、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四、漳州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213号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一楼10-12号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902路、27路、1路、23路、10路、B3路、B8路、B13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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