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2、照片;
3、填写《江苏省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原通行证;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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