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欠高利贷无力偿还
时间:2023-06-26 08:22:29 1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爸爸欠高利贷无力偿还

爸爸欠高利贷无力偿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但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而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如果发生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如下区分:

1.性质不同

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的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其行为发挥着银行的职能,通常利息奇高,而不只是略超出银行利息四倍。

2.规模不同

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

三、不还高利贷后果是什么

不还高利贷后果是会被不停的催收,需要偿还高额利息,严重的会被告上法庭,余生都在还债中度过,影响家庭生活。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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