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工伤鉴定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的职责有:制定全市的工伤保险规划、标准和政策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的管理方法;制定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的政策;指导全市的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为自己生病而不是因为工作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
余杭区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
5、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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