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案后,公安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双方,所以自己还会去一次取撤案决定书。
一、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解程序
因民间纠纷引起侵犯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刑事和解。首先加害人要承认其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立悔过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向被害人支付损害赔偿。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有限,部分刑事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后,公安机关可以撤案。但加害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和解。
二、取保候审期间如何撤案
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三、刑事撤案后还能起诉吗
如果是公诉案件,若已经撤案了,意味着公诉机关经调查认为该案件不应予以立案,故撤案后若是没有新证据、新情节,那么应该不能再次立案。如果是自诉案件,若当时已经达成和解,受害方撤诉,而事后受害方又反悔的,应当不予受理,但如果受害方能证明自己达成和解时是出于被迫,并非自愿和解或者和解内容违法的,或是有新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能会重新立案追究。
全文7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