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管办什么相关的证件,都是需要使用户口本的,特别是现在很多业务都要求有户口本办理才可以,如果户口需要迁移到其他地方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可以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确实有很多必备的条件,那么张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一、张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每周一至每周五(不包括节假日)时间早8.30-12.00下午2.30-5.00
二、张掖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张掖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关系证明
2.户口本
3.结婚证
4.个人照片
四、张掖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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