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需要承担的公司债务有哪些情形
有以下具体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
2.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
3.公司股东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
4.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等行为。
二、能转让公司债务吗
转让公司债务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债务的一致意见;以及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三、公司债务清算流程怎么走
公司债务清算流程具体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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