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某玩具厂工作3年了,以前单位均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今年,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了亏损。
前几天,陈先生和同事都接到了单位通知,得知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降低,至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要再等单位通知。
陈先生问:企业的做法是否合理?
政策解答
该企业的做法不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要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要经全体职工2/3以上人同意,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才可以办理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
另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能超过一年。如果快到期时,该企业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的,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续延手续。
特别提醒
1.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北京地区通常的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按10%缴存。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正常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能办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3.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部门一般自收到该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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