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依法依规,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业主委员会和其他机构组织;2)首次办理刻章手续;3)因公章遗失、损坏、被盗被抢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材料
信息完整,准确。
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填写正确,完整。
填写正确,完整。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不及入承诺时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阳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组织机构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刻章许可证》;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组织机构并说明理由。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山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章刻制许可备案工作的通知》(2013年)
三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公章刻制许可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刻章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组织机构并说明原因。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