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律师不一定需要是医生,但是需要是有一定专业性医疗纠纷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代理律师,因为医疗纠纷不是一般的律师能胜任的,律师不但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必须具备扎实的医学全科知识。而且必须是一个诚信且实话实说的律师,这个实话应当包括律师能够为你做到的诉讼结果和律师不能够做到的诉讼结果。
医疗事故医生护士如何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医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生或者护士有重大过错的,医疗机构可以医生或者护士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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