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原告不同意调解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失败,那么调解协议书就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及时判决,对于双方争议的法律事实应当依据判决进行执行,错误强制执行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强制执行原告不同意调解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n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n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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