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车祸对方全责医疗费用谁出
事故后,交警已经裁定对方全责,那么医药费有以下方案:
1、自己拿钱看病,等痊愈后一并起诉肇事方和他的保险公司,最后以法院的判决赔偿多少为准。
2、如果你们自己无钱医治的,可以找对方要钱,要求复方先行垫付医药费,对方不垫付的,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先行垫付医药费。
3、对方也没钱垫付的,可以要求对方找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的1万元。
4、双方都没钱的情况下,还可以找交警申请救助基金来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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